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保证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水平与效率,我厅决定组织开展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任务及2012年度科研项目设立方案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书编制工作
1、编制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书是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建设水平和建设效率的重要保证。有关高等学校应根据各基地研究特色和相关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动态,瞄准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的重大需求,紧密集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充分体现重点研究基地在引领先进文化,传承文明方面的作用,认真做好建设任务书编制工作。
2、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书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书》(附件1)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任务书》(附件2)两种格式填写,请有关高等学校于2012年2月20日之前,将上述两种材料(纸质一式五份)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
二、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度科研项目设立方案编写工作
1、有关高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研究制定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2012年度科研项目设立、招标、评审、立项的具体方案。各校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项目设立方案,报教育厅审批后方可执行。
2、各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基地建设的重点方向,每年设立1-2个重大(招标)项目,4-5个一般项目,5-6个青年教师培育项目。重点研究基地所设研究项目均要面向区内外研究人员公开招标,最终立项项目中校外人员主持的项目应在三分之一左右。各研究基地2012度项目立项工作务必于2012年5月15日之前完成,报教育厅备案后,确定立项。项目执行期限统一按2012年6月1日起计算。
三、其他工作
本文附件可以从新疆高校科研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xjgxky.edu.cn),不另附。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板材料,具体要求见填表说明,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aptap@139.com。
联 系 人:阿布都热合曼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书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任务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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