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管理办法(实行)》(新教高〔2009〕8号)的规定和《关于公布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应结题项目验收和在研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新教高〔2011〕2号)要求,我厅委托自治区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组织了对部分延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共13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创新群体项目2项,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1项。本次共有11个项目通过结题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B级);2个项目未通过验收,验收结果均为不合格(C级)(详见附件)。
对验收评定为合格(B级)的项目,学校及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吸取专家意见,找准问题,完善工作思路,争取在今后的科学研究过程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对于验收评定为不合格(C级)的项目,做出撤项处理,冻结并上交其项目结余经费,不得再继续使用(学校请于2011年11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将结余经费数上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准再申报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
附件:201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延期结题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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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延期结题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 |
